摘要
检察系统内巡视制度是党的巡视制度在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中的延伸和具体运用。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政治属性与司法属性的有机统一,以及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体制统一性的特点来看,可以把检察系统内巡视制度的理论逻辑概括为政治性逻辑、司法性逻辑、一体性逻辑。而要推动理论逻辑真正转化为巡视实践,必须通过实践自觉这个环节。实践自觉是监督促进检察机关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检察改革的实践情感,是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的有机统一。检察系统内巡视制度的理论逻辑是前提,实践自觉是动力,两者相互促进。
出处
《人民检察》
2021年第8期18-24,共7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