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由公安部起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不难发现,相比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此次的修订建议稿修改84条,新增39条,删除1条,可谓“大修”对于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酒驾”“醉驾”,修订建议稿进行了完善。比如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营运活动尚不够刑事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修订建议稿作出了“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的新规定。针对“毒驾”危险驾驶行为,修订建议稿第一百零二条针对不同情形确定了拘留、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法律责任。
出处
《上海安全生产》
2021年第5期13-13,共1页
Shanghai Occupational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