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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审查的局限及其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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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卷材料(卷宗)记录案件事实信息和办案过程,是刑事诉讼活动的载体。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阅卷审查的对象主要是侦查案卷,侦查案卷又以笔录和诉讼文书为基本表现形式。尽管阅卷在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由于案卷材料的固有缺陷和审查方法的局限性,阅卷审查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通过当面讯问、询问,听取相关诉讼参与人意见,调查核实等方法予以补足。
作者 曾庆云 罗倩
出处 《人民检察》 2021年第9期31-32,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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