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泉州市部分市售食品中铅含量监测结果,为开展铅污染控制提供参考。方法用分层随机抽样法,采集2015—2019年泉州市售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焙烤食品、藻类及其制品等9大类892份样品,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检测,结果按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进行评价。结果9大类892份样品中铅检出率为76.1%(679/892),铅中位数为0.042 mg/kg(P25为0.0068 mg/kg、P75为0.160 mg/kg,检出范围为未检出(ND)至12.40 mg/kg);铅超标率为5.2%(46/892);4类食品超标率:水产动物及其制品7.9%、豆类及其制品3.6%、谷物及其制品6.4%和蔬果及其制品3.4%。其中甲壳类超标率最高(10.6%),其次是食用菌制品(8.3%)、豆类(8.0%)和大米制品(6.4%)等。结论泉州市售食品中铅总体检出率较高,但超标率较低,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甲壳类水产动物等食品监管,保障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
出处
《海峡预防医学杂志》
CAS
2021年第2期69-71,共3页
Strait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