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和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1年第3期414-427,共14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