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定调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其中重点提及,坚持保障基本,实行统筹共济,切实维护参保人员权益。坚持平稳过渡,保持政策连续性,确保改革前后待遇顺畅衔接。1.改进个人账户计人办法。科学合理确定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计入水平,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出处
《中国药店》
2021年第5期12-1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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