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2月,赵正永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交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随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5月11日,天津一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赵正永受贿一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赵正永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赵正永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数十人旁听了庭审。
出处
《中国审判》
2021年第1期10-10,共1页
China T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