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网络视频剪辑的侵权问题进行传播法规研究。研究发现,相关侵权问题主要围绕剪辑者(制作方)、原著作权人和视频人物及相关人物三方利益主体展开,剪辑者(制作方)与原著作权人之间主要产生著作权侵权矛盾,剪辑者(制作方)与视频人物及相关人物之间主要产生名誉权侵权矛盾。著作权侵权的矛盾中,争议点集中在对于视频作品性质的判定上,尤其是独创性的判定。名誉权侵权的矛盾中,争议点集中在对于恶意剪辑视频的现实效果区分与剪辑者实质恶意的识别上。网络视频的侵权问题始于剪辑制作行为,而发酵于后续的媒体传播之中。为解决这一侵权问题,在利益相关者的理论视角下,本文提出应当通过树立法律主体意识、完善避风港原则和弥补争议点漏洞等策略,在法律范围内平衡剪辑者(制作方)、原著作权人、视频人物及相关人物、网络服务商、网络平台和视频网站等六大主体的利益。
出处
《中国编辑》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80-85,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