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已于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在第五章指出,社区矫正机构可以通过公开择优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或者其他社会服务,为社区矫正对象在教育、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关系改善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扶。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检察院通过购买社工机构专业服务,尝试创新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2020年8月至10月,受检察院委托,社工为小明(化名)开展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2021年第15期31-32,共2页
China Social Work
基金
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编号:SD172015)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