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基本案情美籍华人吴某于2018年在美国时进入某私营金融公司工作,主要经营人民币与美元的换汇业务,期间掌握了公司的微信号、客户和合作伙伴等业务资源。2019年12月,该吴某入境中国后继续开展换汇业务。2020年1月,被害人刘某通过微信联系吴某使用的公司微信号,称自己需要兑换110万美元,吴某得知后便联系合作伙伴华鑫公司的王某提供国内收款账户,并让刘某将相应数额的人民币汇至王某提供的国内收款账户内。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1年第10期61-62,共2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