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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猎龟 判刑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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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生活在山区的李某时常会上山打点野味。某日,李某利用猎狗,先后在山林里猎捕到7只乌龟并出售,获利共计2.01万元。后李某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其猎捕的乌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缘闭壳龟,当地检察院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经审理,以犯非法狩猎罪,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4万元。
出处 《农家致富》 2021年第8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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