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简称“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教育法自1995年公布施行以来,先后进行过三次修改。分别是: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这是教育法颁布26年后进行的第三次修改。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出处
《人民教育》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1期43-47,共5页
People's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