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精准扶贫既是落实绿色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然而,在生态精准扶贫推进过程中,存在法律规范体系尚未建立、行政执法权力运用并不规范、司法监督机制亟需完善、扶贫主体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这也是生态精准扶贫实现法治化发展所要面临的现实困境。因此,推进生态精准扶贫法治化,需要顶层设计与地方主导相结合,构建生态精准扶贫的法律规范体系;拓展生态监督体系范围,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约束;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发挥典型案例宣传效益;规范扶贫参与主体的培训流程,提高环保意识与法治意识。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3期103-107,共5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