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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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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库[2021]5号2021年1月1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全面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2019]5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扎实推进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对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交通财会》 2021年第3期95-96,共2页 Finance & Accounting for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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