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全球经济不断一体化及深化,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国际化趋同,财政部于2017年7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该准则统一采用同一模型来确认收入,明确指出了需要以控制权转移作为判断是否可以确认收入的相关依据,而不再是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相关判断标准。该变化对建筑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文章首先介绍了新旧准则变化的情况,然后分析了建筑业施工企业实际操作中履约进度的确认、合同不及时订立等问题引发的对公司收入确认的影响,最后,提出了建筑业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的对策。
出处
《中国集体经济》
2021年第20期139-140,共2页
China Collectiv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