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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多少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作者 武瑞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税收征纳》 2021年第5期32-3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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