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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遇上疫情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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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纠纷背景2019年,陈某等12人与湖北省武汉市某旅行社(系国企)签订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约定2020年1月23日由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费用为6600元/人,总团费为79200元。2020年1月中旬,该旅行团中有3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陈某等人于1月23日取消行程。之后,陈某等人以疫情是不可抗力事件为由要求旅行社全额退款。旅行社辩称,陈某等人单方面解除合同构成违约,且本次旅游行程已产生实际损失,不能退还全部费用。陈某等人坚持要求全额退款,双方各执己见。市、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多次调解未果后,委托武汉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出处 《人民调解》 2021年第5期34-36,共3页 People's Med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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