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对国际私法立法具有指引作用。民法与国际私法在立法历程上的共性主要体现在三个阶段:(一)两法在制度勾勒的预备期有相近的状态;(二)两法在制度初创的增长期有相近的特征;(三)两法在规则交织的革新期有相近的处境。这些共性规律使民法在法典历程的完成期能够为国际私法立法提供良好的指引。具体来讲,民法法典化中所体现的价值理念为国际私法法典化提供科学的价值导向:“法典”不在于庞大与繁杂,而在于和谐与融洽;《民法典》在技术上和策略上的编撰思路为国际私法“法典”范围的具体界定提供引导与启发:不应完全遵照学理范围来盲目扩大,而应秉持理性、实用的立法观,打造以《法律适用法》为基础的“国际私法基本法”。
出处
《西部学刊》
2021年第12期68-72,共5页
Journal of West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