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1月,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对于用药错误进行了定义“是指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护士执行用药医嘱是最后一步,要非常严格地执行查对制度,要求药物剂量、给药时间、给药速度以及给药途径要准确无误,不能对患者造成任何伤害,护士在用药的过程中,一旦发生错误就属于护理不良事件。
出处
《基层医学论坛》
2021年第18期2638-2638,2664,共2页
The Medical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