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并强调“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的森林草原保护发展责任”。同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要求到2022年6月全面建立林长制,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以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2021年3月发布的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对推行林长制进行了具体部署。
出处
《林业与生态》
2021年第6期11-12,共2页
Forestry and Ec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