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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书字之结体诚勿得淆同于画物之象形,顾书法之运笔又未尝不可与画法之运笔相通;二者未宜混为一谈。--钱锺书书画同源是艺术史上的大问题,固非三言两语就可阐明。书法与绘画既然划科分明,必然各具艺术特质。自古论书家就有“观物取象”之观念,就表现形式来说,书法与绘画关于“观物取象”亦自有别。钱锺书先生指出,“书法之运笔又未尝不可与画法之运笔相通”,然书法的结体是绝对不能与绘画应物象形相混淆。如写“高山流水”四字,绝不能“山”画高山形,“水”写流水状。否则,书将不书。
出处 《江苏教育》 2021年第47期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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