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多元社会中共识匮乏所导致的西方竞争性民主政制稳定困境,罗尔斯和哈贝马斯秉持公共理性的认知基础,强调多元差异合理存在的前提预设,坚持和而不同的民主宗旨,提出了协商民主的构建理路。罗尔斯倡导重叠共识理念作为协商民主政制的建构基石,哈贝马斯则主张交往共识理念作为协商民主生活的沟通准则。他们试图从国家与社会的二维视角将分歧与冲突纳入到民主体制内,通过互动协商达成携手并进的基本共识,从而构建了走出西方民主困境的可能出路。罗尔斯和哈贝马斯以共识为核心的协商民主构建理路也存在诸多缺陷,其中最严重的莫过于两者的理想化难题,在实践中存在诸多困境。尽管如此,其对我国协商民主制度的完善也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出处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第1期46-52,共7页
Journal of Guangxi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