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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水电工程移民生计恢复实施方案实践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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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老挝,截至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实施主体,因此也没有规定生计恢复的实施主体。结合中国和老挝水电项目移民安置工程的实施情况,并经已实施工程的实践探索,老挝水电工程移民生计恢复实施管理可选择投资方主导模式、政府主导模式、第三方公司主导模式。
出处 《国际工程与劳务》 2021年第6期83-86,共4页 International Project Contracting & Labour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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