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是保障其真实性的重要机制,文章以经典审计理论为基础,分别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角度分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需求。在国有资源委托代理关系中,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对国有资源及其营运状况的报告,本级政府是责任者,由于人性自利,当激励不相容、信息不对称和环境不确定性同时存在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可能因为代理问题和次优问题而导致信息失真。本级政府的委托人为了抑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失真,会推动建立针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信息真实性的治理机制,内部治理机制中包括内部审计,外部治理机制包括外部审计,都具有不可或缺性。本级政府作为代理人也可能存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需求,将外部审计或作为揭示机制,或作为信号传递机制,或作为保险机制,这些审计需求不具有经常性。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3期147-154,共8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审计基本理论研究”(19JHQ066)
南京审计大学国家审计研究院重点项目“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基本理论研究”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财务审计重要性阀值对审计质量的影响研究”(KYCX20_1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