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化线路作为一种新型的文化遗产,是近二三十年来出现的新概念。1994年,世界遗产委员会提出将交通线路作为文化遗产的一部分。2003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提出,文化线路可被看作是“一种特殊形态的文化景观”,提议将文化线路纳入《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并在2008年通过了《文化线路宪章》。2014年,中国大运河、丝绸之路、长安-天山走廊被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这是中国文化线路事业被世界承认的新成绩。但文化线路的理念及其实践,在国内整体上受到的重视程度还很不够,开发利用的状况与我国巨量的“文化线路”资源还很不相称。
出处
《交通建设与管理》
2021年第2期46-47,共2页
Transport Construction &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