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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确认不应适用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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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关系确认是劳动争议案件的根本性问题,不具有劳动关系的案件不是劳动仲裁委受理的范畴。而劳动关系确认是否适用仲裁时效在相当程度上决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是必须明确的一个问题。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仲裁时效分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确认劳动关系案件不适用仲裁时效。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系确认之诉,不适用仲裁时效限制。如果劳动关系确认适用仲裁时效规定则会造成当事人部分合法权利无法得到救济。
作者
郑本力
机构地区
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21年第4期27-27,共1页
关键词
劳动关系
时效
仲裁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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