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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宣判一起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五主犯依法被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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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戈亮等人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首要分子刘戈亮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其余4名主犯杜恩龙、吴舒云、方红豫、吴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作者 黎峰 李永康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审判》 2021年第9期68-69,共2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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