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济建发[2021]19号各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V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十条措施〉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0]6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29号),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出处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2021年第2期55-56,共2页
Construction Market and the 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