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政策依据的发展,使人才培养体现出向目标上的“通”“专”结合、提倡全面综合素养培养、强化实践、创新能力和国际化发展的方向转变。在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型和创新型培养目标的要求下,对法学应用型学科课程体系构建提出了挑战。交叉学科是解决知识融合性的关键途径,课程体系中设置交叉学科课程应考虑课程与人才培养目标的相关度、学科之间的可融合度和对专业能力形成的影响度等因素。交叉学科课程与其他课程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应通过模块化方式设置交叉学科课程,同时应注意解决课程衔接、课程同质化和课程创设的问题。
出处
《海峡法学》
2021年第2期88-96,共9页
Cross-Strait Legal Science
基金
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基于交叉学科的法学应用型学科课程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FJJKCG18-00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