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电影中试图解决表象和意义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即我们如何理解图像本身作为意义的传递者,"……表征不是一种困境,而是一种不可能,在艺术领域里,可以称之为一种愤世嫉俗的理性,通过各种各样的形象取代了它,而这些形象都不符合‘真相’"(1)。因此,重要的是,承认电影场景并不是直接意义上的具象系统,即它的意义内容可以从它们的视觉叙述或文本元素中读出。
出处
《南方文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63-67,共5页
Southe1rn Cultural Forum
基金
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gxun-chxbc201803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