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冠疫情对跨境企业的影响严重而深远。由于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很多跨境企业因延迟复工而无法完成国外订单,因员工被隔离而无法完成货物验收,因航班取消而无法按时交货,而在此期间,企业因无法按时交货所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成为了大家关注的话题。中海油企业作为全球首批因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动用不可抗力条款的案例企业之一,也是目前已知的首起因为新冠疫情宣布无法跨境履约的事件。在新冠疫情期间,企业能否利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规避违约风险的问题值得进行讨论和研究。
出处
《全国流通经济》
2021年第8期42-44,共3页
China Circulation Economy
基金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20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