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军工企业作为军民融合行使社会职能和特定军事职能的特殊载体,具有企业的基本性质。股份制改造后,军工企业为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内部控制成为应被重视的重要实施手段。建立内部控制体系,以实现企业自身风险评价与规范化控制,可以有效增强军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成为军工企业经济效益来源的风控保障,满足企业长远发展的需求。从军工企业自身具有的特征来看,除COSO以外,企业还应重视目录管理、审批管理、军工设备设施监管、保密监管、特别管制政策制度等要点。针对上述要点,军工企业应建立内部控制模式与逻辑体系。
基金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复制与创新:双自联动视阈下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政策研究”(2018-GMH-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