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两者都将语言列为第一类非遗项目,但目前在非遗实施中并未明确体现语言和方言的地位。本文认为语言和方言本身就是非遗的载体,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基础,是族群的精神家园,因而应将语言和方言(尤其是濒危语言方言)明确列入非遗项目,并分别从生活性、研究性、技术性三方面实施有效保护和传承。
作者
周奉真
莫超
Zhou Fengzhen;Mo Chao
出处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2021年第2期33-39,共7页
China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