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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这句话被写进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该法第四条将其确定为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的基本原则。比如,处理离婚诉讼时,在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上,"应当尊重已满8周岁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该法还明确了以未成年人"有表达意愿能力",而不是年龄作为法院听取意见的前提条件。
出处 《当代教育家》 2021年第6期6-6,共1页 Contemporary Educ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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