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越来越多的公司看到了虚拟偶像产业的商机并加快了生产进程,致使虚拟偶像开始沦为新形态的“数字劳工”。数字技术的增长、传播主体的多样、媒介属性的凸显和媒体意识商业化成为虚拟偶像转向虚拟劳工的催化剂。虚拟劳工也逐渐细分出不同的来源和功能,包括服务于真人明星的衍生型、榨取IP价值的改编型和被迫卷入风口的原创型三类。虽然虚拟偶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受众的情感需求,但其在资本剥削、文化价值和性别凝视方面的表现也值得反思。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21年第22期35-36,共2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