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募集了大量社会公众财富,其一举一动都涉及无数投资者的利益,理应受到较之非上市公司更加严格的监管。2018年,仅证监会针对个人、机构及上市公司全年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就有310件,罚没款金额达106.41亿元;全国各监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1094件,涉及上市公司615家,其中248家A股上市公司有重复违规现象。截至2019年12月20日,我国已有上证A股上市公司1557家,深证A股上市公司2185家。可见虽然国家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但由于监管的对象之繁多,导致监管的现实难度仍然巨大,且由于上市公司基数的增大使其违法违规行为绝对数量也随之增加,对金融市场产生的负面影响与整体风险仍在较大范围内存在。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21年第22期124-125,共2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