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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七起重大文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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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彬州1·16”系列盗掘古塔地宫、古文化遗址案2018年1月,咸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获得了彬州境内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彬塔地宫疑似被盗掘线索。咸阳市、彬州市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经侦查发现,以卫某某为首的多名山西籍文物犯罪前科人员组成犯罪团伙,从2011年9月至2015年10月,采取预谋踩点、租赁古塔附近民房等场所、以经营餐饮为掩护的方式,使用专业打洞盗掘工具,先后盗掘了陕西省咸阳兴平市北塔地宫、旬邑县泰塔地宫、彬县彬塔地宫、渭南蒲城县南塔地宫、宝鸡岐山县太平寺塔和山西省代县古塔地宫(未遂)6座古塔地宫(均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还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1处古文化遗址(市保单位)进行了盗掘。经过部、省公安刑侦部门大力协调调度,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连续作战6个月,先后赴山西省运城市、晋城市、汾阳市、侯马市,江苏无锡市、浙江省金华市、杭州市、北京市朝阳区等地,全力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35人,追缴释迦牟尼涅槃造像、阿育王塔、金银棺椁、佛像、佛骨舍利、瓷器及铜镜等全部涉案文物。经鉴定,追回的95件文物中,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5件,三级文物29件,一般文物57件,并从地宫中取出物账碑一块。目前,该案已完成一审判决,多名涉案人员被判处十余年有期徒刑。
出处 《方圆》 2021年第11期28-29,共2页 Fangyua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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