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补退税的税会处理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开发到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时一般需要几年的时间,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是按项目计算的,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实行预征土地增值税的方式,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但是无论是预征时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还是清算时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均可以在当期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是需要补缴土地增值税,就是应当退还土地增值税,同时,也就会涉及企业所得税的问题,这样,不是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就是应当退还企业所得税。
作者 李霄羽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21年第6期65-68,共4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