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洪武五年(1372),朱元璋命行人杨载以即位建元诏告琉球国,琉球中山王察度遣弟泰期等随杨载入朝贡方物,此为中琉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之嚆矢。尔后的洪武至永乐年间,明廷遣使谕赐琉球与册封琉球国王、琉球国朝贡明廷、琉球国派遣“官生”入学南京国子监,与“闽人三十六姓”移居琉球等一系列中琉交流史事,奠定了封贡体制下中琉宗藩关系的政治基础,构成了中琉关系的基本内容,对明清两代中琉关系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作者
张沁兰
方宝川
ZHANG Qinlan;FANG Baochuan
出处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218-229,共12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明清琉球史料的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15BZS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