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史料类属的划分,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知识控制,是对史料的分类控制。其控制是否得当、合理、完满,当然值得深入研究。史料分类首先取决于我们对“史料”的定义,我们不应画地为牢,而应持一种更开放的意识,认同一种广义的史料概念,即史料是遗留的和后生的各种可用于历史研究的材料。这就可以最大限度地扩展史料的外延,又将其内涵限定于“可作历史研究之用”。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也更适宜采用这种广义的史料定义以重组其丰富的史料类属。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21年第5期63-64,共2页
CHINESE SOCIAL SCIENCE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