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方法提取的人体组织千细胞,属于民法上的物,但由于干细胞来源于人体,基于独特的生物属性,在法律上不得直接作为交易标的物。干细胞技术作为一种新型的生物治疗技术,相关的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应面向医疗卫生需求,因此,与干细胞相关的管理规范具有公共利益属性。干细胞买卖合同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21年第6期43-48,共6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