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药行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特殊行业。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的存在既不利于行业自身的创新发展,也加重广大患者的经济负担。与其他行业相比,医药行业商业贿赂普遍存在着受托方帮助套取商业贿赂资金、商业索贿、社会危害性更深远等特点。以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医药行业商业贿赂,存在着"规制行贿帮助主体的立法缺失""商业索贿后果不明确""惩罚力度偏轻"等缺陷。规制医药行业的商业贿赂,要增加对行贿帮助主体及其行为的立法规定,严惩商业索贿行为,同时严格商业行贿的法律责任。
作者
邹开亮
王霞
ZOU Kai-liang;WANG Xia
出处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1年第3期47-50,共4页
Journal of Gansu Radio & Televisio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