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带一路”建设对涉外法治人才提出新要求的大背景下,当前我国仅依靠精英化小规模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已无法适应日益多元化的涉外法治服务需求。但新疆高校目前还未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有所实践,优先探索涉哈萨克斯坦(以下简称“哈国”)法治人才的培养模式,既符合现实需求,也具备可行性。文章以伊犁师范大学为例,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师资建设、交流合作机制以及实践教学方面探讨新疆高校如何结合自身实际培养能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涉哈法治人才。
出处
《知识经济》
2021年第14期127-128,共2页
Knowledge Economy
基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带一路”视域下新疆高校涉中亚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PT-2020056)
伊犁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伊犁师范学院涉哈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研究》(JGZH17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