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是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净化乡村政治生态、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山东省郯城县坚持从“小”处着眼、从“微”处着手,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为重点,以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为核心,以优化服务群众机制为落脚点,着力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创新,在监督完善村级“小微权力”工作上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郯城实践”“郯城方法”。
出处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21年第3期44-48,共5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Changchun Municipal Committee
基金
2019年山东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乡村治理体系的现代构建研究》(19CZZJ0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