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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倾倒“天价”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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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1月开始,李某强担任广州市花都区卫洁垃圾综合处理厂(以下简称"卫洁垃圾厂")的实际投资人及经营者。2007年5月,李某强代表卫洁垃圾厂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三联竹湖经济合作社先后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合作种植树木合同及补充协议,租用竹湖大岭北约400亩土地合作种植树木,卫洁垃圾厂可运送经筛选的垃圾上山开坑填埋、覆盖后种树。后李某强组织工人将未经处理的垃圾、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炉渣运送堆放在后山,时间长达十年。
作者 林琪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环境》 2021年第6期58-59,共2页 Enviro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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