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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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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中国成立的时候,陕北等老解放区属陕甘宁边区政府领导,人民政权已经建立,主要任务是加快恢复战争创伤和发展生产。关中、陕南等新解放区相继建立各级人民政权,主要任务是摧毁旧的政权体系,建立新的社会秩序。1949年5月2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成立,隶属陕甘宁边区政府领导,市长贾拓夫。同日,西安市警备司令部成立,司令员张经武,政委徐立清。西安市人民政府成立后,开始组建相应工作机构,成立了12个区人民政府。关中各地相继解放后,陕甘宁解放区相继增设了宝鸡、彬县、大荔、渭南、咸阳等5个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关中专署改为三原专署。同时,为了完成接管新区的中心任务、支援第一野战军解放大西北,陕甘宁边区政府从延安南迁西安。为加强老解放区工作,在延安成立了陕北区行政主任公署,管辖榆林、三边、绥德、黄龙4个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及原由延属分区管辖的延安、延长、志丹等7个直属县。陕南区行政主任公署成立后,隶属中原人民政府领导,下辖第二专署和第四专署。1949年1月5日,陕南区第二、第四专署分别改称商洛、两郧专署。5月安康分区专员公署成立,7月汉中分区专员公署成立。到当年9月底,陕南区行政主任公署共辖商洛、两郧、安康和汉中4个分区专员公署。
作者 任晓滢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西部》 2021年第6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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