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稳定的船员队伍是国家建设海洋强国的必要保障。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为进一步减免船员个税提供了新契机。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9年1月1日起到2023年底,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超过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基于此,文章对新个税法下船员的减税效应进行了评估,并从完善现有政策细则、一定管理级别以上的高级船员免税、劳务报酬免税、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等方面,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船员个税政策提供借鉴。
出处
《财会通讯》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4期164-167,172,共5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服务海洋强国战略的海疆管理体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8VHQ005)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