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病历是记载患者病情、诊疗措施、诊疗效果等全部诊疗活动的载体,是证据的一种,是案件审判的依据之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书写病历人员、时限、格式、内容等都有明确要求,但基本原则是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医务人员违反《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而形成的病历,若存在伪造、篡改等情形,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不但不能证明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没有过错,还会因此直接推定有过错而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甚至会同时承担行政、刑事责任。本文从证据角度论述病历书写原则、病历书写原则与证据三性之间的关系、违反原则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期为医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提供参考。
出处
《中国卫生人才》
2021年第7期44-47,共4页
China Health Human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