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代文人的书法实践与书法品评以尚平淡自然、反怪异夸饰,尚意韵高雅、反尘埃俗气,尚法度规范、反拘泥于法三大审美标准为基本遵循,不仅追求外在形式的美感,更强调创作主体内在情、性、志的抒发,深刻体现了中国书法的意象性。宋人的书法审美标准可为当代书法艺术的品评鉴赏以及审美标准的确立提供可行的参考与借鉴。
出处
《大学书法》
2021年第3期78-81,共4页
University Calligraphy
基金
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当代书法的审美标准与评价体系建构研究”(SK201901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