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报告旨在为感光烟雾报警器和探测器的更换周期提供一个更为科学、更为精确参考依据。研究团队利用一种手持式的烟雾敏感性测试装备在将近一年的时间内测试了107种商用烟雾探测器和85种家用烟雾报警器。英国建筑研究院联合火灾工业协会、苏格兰消防救援局、苏格兰政府等4家政府和机构对测试结果共同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研究结果表示:所有的烟雾报警器的更换周期不能超过12年(从生产日期开始算);商用烟雾探测器的最大更换周期在没有漂移补偿的情况下应为25年;商用烟雾探测器的最大更换周期在有漂移补偿的情况下应为30年。
出处
《消防科学与技术》
CAS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940-940,共1页
Fi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